2024年聊城職業技術學院引進博士研究生公告(25人)
招聘中
招聘截止時間:2024-12-31
根據《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施辦法》、《關于實施新時代“人才興聊”戰略的若干措施(試行)》等文件要求,根據學院人員需求實際情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基本情況
聊城職業技術學院是2000年10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校現設護理系、醫學系、機電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經濟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旅游管理系、農牧科技系、應急管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基礎部11個教學系部、54個專科招生專業,全日制專科在校生1.7萬余人。學校是國家級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院校、首批國家級示范性職教集團牽頭單位、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是山東省技能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山東省首批示范性高職院校、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是聊城市委市政府建設冀魯豫職教先行區和職業教育創新發展高地的龍頭單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研機構和經教育部學歷認證的國(境)外高校畢業,取得博士學位、研究生學歷的人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能夠適應崗位需要,具備履職所需要的專業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服從組織安排。
(四)年齡在45周歲以下。
(五)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下同)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下同)同意。
在職人員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被國家機關錄用、被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是指與單位簽訂初步就業協議的人員。
(六)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現役軍人、具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須回避情形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七)符合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相關規定和條件。
三、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聊城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引進計劃表》(附件1),各崗位按照招聘計劃數錄滿為止,學術水平特別突出的青年優秀博士可不受限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過個人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面談、考察體檢、公示等環節,確定聘用人員。
(一)個人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將所需材料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進行報名。所需材料電子版要按“報名表+其他材料”的順序壓縮成文件包發送,所有材料需轉換成PDF文件格式。壓縮包及郵件均需命名為“博士應聘+崗位名稱+姓名+教師招聘網”。網上報名成功后,應聘人員可以電話確認(聯系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3.報名需要提交的電子版材料
(1)《聊城職業技術學院博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表中照片處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
(2)符合崗位學歷、學位證書。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認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須提交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成績單翻譯件等材料;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國內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需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專業)學位證明,并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身份證(正反面);
(4)在職應聘人員須提交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當時提供確有困難的,由本人申請,經學院同意,可在考察階段提交,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附件3);
(5)個人工作業績證明材料:如承擔的科研課題,取得的科研成果獲獎證書、榮譽表彰證書、高層次人才榮譽稱號,發表的論文、著作等;
(6)報考崗位所需其他報考條件。
(二)資格審查
學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面試考核。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
(三)面試面談
面試采取專家評議方式組織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是否具備應聘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基本技能,以及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基礎和理論素養。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根據報名情況在聊城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另行公告。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各崗位根據招聘人數和面試情況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低于合格線的考生不予錄用。
(四)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聊城職業技術學院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考察體檢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公示聘用
按照面試、考察、體檢結果,經學院黨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人員,在聊城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學院提出聘用意見,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
五、錄用人員待遇
學校提供具有行業競爭力的薪酬待遇,錄用人員納入備案制管理,執行聊城市事業單位薪酬標準。根據聊城市《關于實施新時代“人才興聊”戰略的若干措施(試行)》及配套政策,享受聊城市相關規定待遇。學校可協助辦理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等事項,并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申領“山東惠才卡”,享受住房、配偶隨遷、子女入學、醫療、交通、旅游、健身、休假療養等優惠政策和便利服務。對特別優秀的博士人才可采取“一人一議”的辦法,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等方式聘用,并在安居保障、科研經費、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支持。
六、其他事項
1.公開招聘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規定執行,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處理。
2.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3.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或特別優秀的博士人員在引進時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并在聘用崗位等級及薪酬待遇等方面采取“一人一議”的形式組織引才。
4.學院和錄用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錄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錄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5.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及我院高層次人才引進的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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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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