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師范大學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公告(9名)
招聘中
招聘截止時間:2025-02-26
南京師范大學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位于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構,南京師范大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應聘博士研究生專職輔導員崗具有5年以上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報考專職輔導員崗應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讀階段擔任過班委及以上職務,含班級(黨團組織)和學生會(研究生會、黨團組織)職務。
2.有1年及以上本科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
3.有3年及以上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
(六)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七)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須于2025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生崗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
計算工作經歷和學生干部經歷的基準日期均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1.報名、照片上傳:2月6日9∶00-2月25日16∶00;
2.資格初審:2月6日9∶00-2月26日16∶00;
3.陳述申辯:2月6日-2月27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月6日9∶00-2月27日18∶00;
5.繳費確認:2月6日9∶00-2月28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進行網上支付,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對于通過資格初審且已繳費人員,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核的,不再退回報名費用。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于指定時間到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撥打電話:025-52616712。具體打印準考證時間將在南京師范大學公開招聘網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公布,應聘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打印準考證,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考生簡歷欄須詳細填寫擔任的主要學生干部具體職務及起止時間,以及崗位表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因未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及與報考條件有關的相關信息,導致初審、資格復審不能通過或不能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行承擔。
招聘部門(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④2025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將在南京師范大學公開招聘網站進行公布(網址: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二)崗位1和崗位2招考方式
1.不設開考比例。
2.考核方式為心理測試和面試。
①心理測試主要以答題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心理測試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②面試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試辦法執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能力、崗位意識、勝任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等。面試成績達到面試總成績的7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即為崗位總成績。
(三)崗位3招考方式
1.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取消該招聘崗位。
2.考核方式為筆試、心理測試及面試。
①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方向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與能力等相關內容,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在南京師范大學公開招聘網站進行公布,筆試成績達到卷面總成績50%為合格。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心理測試人選。如有復審不通過人員,在筆試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復審通過者參加心理測試。如招聘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不足3人,按實際人數確定心理測試人選。
②心理測試主要以答題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心理測試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③面試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試辦法執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能力、崗位意識、勝任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等。面試成績達到面試總成績的70%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④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排名以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師范大學公開招聘網站公布。
(四)資格復審
1.心理測試和面試之前,我校將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須查看應聘人員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身份證;(2)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3)中共黨員證明;(4)主要學生干部證明;(5)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未簽署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6)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
2.證明材料注意事項
①中共黨員證明須為近六個月內由考生所在學校的組織部門或院系黨委出具的證明;
②院級及以下主要學生干部經歷證明須由院系或院系黨委(不含院系團委)出具,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證明須由校團委、校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中須明確任職的具體職務和任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份);
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采用網簽的高校畢業生,須由所在高校就業辦提供未網簽證明;
④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單位開具的應聘人員證明材料均須真實有效。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節嚴重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四、體檢、考察
(一)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學校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主要包含函調考察和實習考察。函調考察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在原畢業學校或原工作單位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人事檔案信息與報名條件是否相符等相關情況。實習考察由學校安排體檢合格人員來校參加不少于一個月的崗位實習,重點考察相關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
(三)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一)學校將根據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二)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南京師范大學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三)聘用審批后,在60天內不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師范大學人力資源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聯系人:張老師、常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師范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25-85891511,聯系人:李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js_sydwgkzp@163.com,
舉報電話:025-83236078。
九、技術支持
1.系統注冊、登錄咨詢電話:025-83278731
2.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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