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溫州市鹿城區教育系統公開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公告(152名)
已結束
招聘截止時間:2024-11-02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優化教育人才隊伍結構,經研究,溫州市鹿城區教育系統決定赴中國科學院大學和溫州大學,面向全國及國(境)外優秀高校畢業生公開選聘事業編制教師和工作人員15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中國科學院大學專場:選聘計劃數為33名,具體崗位詳見《溫州市鹿城區教育系統2025年公開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崗位一覽表(中國科學院大學專場)》(附件1)。
溫州大學專場:選聘計劃數為119名,具體崗位詳見《溫州市鹿城區教育系統2025年公開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崗位一覽表(溫州大學專場)》(附件2)。
對于中國科學院大學專場未能完成的選聘計劃數,將調整至溫州大學專場進行公開選聘,具體崗位數將在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教師管理欄目(http://www.lucheng.gov.cn/col/col1229609437/index.html,下同)另行發布。
二、選聘對象
(一)中國科學院大學專場(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
1.全國普通高校和國(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2.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202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
3. 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學榜單排名前50位的國(境)外高校202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
4.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等39所重點高校202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5.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相應“一流建設學科”202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6.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2025年應屆公費師范生。
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相應“一流建設學科”名單、世界大學榜單排名前50位、39所重點高校名單詳見附件3-5。
(二)溫州大學專場(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
1.全國普通高校和國(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2.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
3.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202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4.在校期間榮獲國家獎學金(不含國家勵志獎學金)的202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5.本科階段獲全國高等院校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三等獎(含)以上或浙江省高等院校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二等獎(含)以上榮譽的202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6.浙江省內普通高校設立的師范類“精英班”(如浙師大初陽學院、溫大溯初班和化學創新班、杭師大經亨頤實驗班、浙江外國語學院卓越班、紹興文理學院祖楠班等)202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7.浙江戶籍或浙江生源(生源地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下同),本科階段獲校級(含)以上“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2025年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8.浙江戶籍或浙江生源2025年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前6個或7個學期綜合考評(綜合成績)排名班級或本專業前30%(其中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大學、溫州大學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前6個或7個學期綜合考評(綜合成績)排名可放寬至前40%),證明模板詳見附件6,報考初中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教師崗位排名不限;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符合上述要求的,可按2025年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期間畢業,且于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視同2025屆畢業生,其他屆別以此類推,所學專業和畢業時間等信息以認證書為準。
(三)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師職業素養,較強的團結協作意識和拼搏奉獻精神,身心健康。
4.本科生、碩士研究生要求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符合選聘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國(境)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專業由選聘單位參考《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7)審查認定。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如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相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佐證資料,證明確實相近、相似的,本著“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審查認定。研究生報考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崗位的,要求考生大學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符合選聘崗位要求。
6.持有選聘崗位所需教師資格證,其中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須在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選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和碩士、博士研究生須在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選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7.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
(2)已被溫州市鹿城區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人員;
(3)因相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明確的回避關系的;
(9)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的;
(10)《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印發<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的通知》(法發〔2022〕32號)規定的存在從業禁止情形的人員;
(11)其他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三、選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現場確認、資格審查、擇優選聘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相應報名系統,注冊個人信息、選擇崗位進行網上報名,并按要求上傳個人簡歷(格式要求詳見附件8)。所有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只咨詢不進行網上報名,則報名無效。每位考生同一個選聘專場只能限報一個崗位,網上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補充材料。
(二)現場確認、資格初審和綜合比選
已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攜帶個人簡歷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詳見附件9),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會現場參加現場確認、資格初審、面談。各選聘單位將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資格材料對其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并通過現場交流、面談等方式了解考生具體情況,評估考生與崗位匹配度,對考生進行綜合比選。僅網上報名而未到現場確認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三)確定考核人選
1.各選聘單位根據綜合比選情況按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擇優確定考核建議人選,計劃數2名以上(含2名)的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不足上述比例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聘計劃,具體開考崗位和計劃核減(取消)情況,將在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教師管理欄目(http://www.lucheng.gov.cn/col/col1229609437/index.html)予以公布。
2.考核建議人選經資格復審通過后,確定為考核人選。考核人選名單將在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教師管理欄目(http://www.lucheng.gov.cn/col/col1229609437/index.html)予以公布(具體時間視實際情況而定),請考生及時關注。
(四)考核
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教育評價研究員崗位考核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成績各占50%。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實踐能力、研究能力和崗位適配程度。
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考核為模擬課堂教學(備課時間45分鐘,模擬課堂教學10分鐘),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儀表儀態等。
考核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5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再進入后續環節。
(五)確定入圍人員、簽訂協議書
各崗位根據考核成績按實際開考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人員并簽訂就業協議書(如遇同分,則另行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及形式另行通知)。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有入圍人員放棄簽訂就業協議書的,選聘單位可視情形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經溫州市鹿城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在該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后違約的,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六)優秀考生調劑
入圍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后,考核成績高于80分(含80分)但未被確定為入圍人員的考生(不含放棄簽約的考生),列為可調劑對象,在同學段、同學科之間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調劑。經選聘單位和考生雙向選擇,符合空缺崗位條件要求的,調劑確定為入圍人員,溫州市鹿城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予以簽訂就業協議書。
(七)體檢、考察
入圍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參加體檢(擬定2025年4月進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溫州市鹿城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以及教育行業準入有關規定執行。考察期不超過120日(自考察對象名單公布之日起算),超期未完成的,終止考察,取消相應資格。如有體檢、考察放棄或不合格者,均不再遞補。
(八)公示、辦理聘用手續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教師管理欄目(http://www.lucheng.gov.cn/col/col1229609437/index.html)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予以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直至2026年2月28日仍無法查清的,取消聘用資格。
已被鹿城區外其他事業單位聘用的,要求在2025年8月15日前自行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025屆畢業生須在2025年8月15日前提交選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相關榮譽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不按規定時間提交相關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須于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選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和碩士、博士研究生須在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選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否則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本次選聘人員在鹿城區教育系統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將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一)符合溫州市《關于大力實施“甌越英才計劃”高水平建設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的40條意見》《鹿城區“甌江名師名校長”招引工程實施辦法》等相關人才政策的,按規定享受相關人才獎勵等待遇。
(二)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選聘,可適當放寬專業、教師資格等條件。
(三)為助推優秀高校畢業生鍛煉成長,溫州市鹿城區教育研究院新聘工作人員將視工作需要,由組織安排到鹿城區下屬公辦學校工作(跟崗)鍛煉。
(四)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全過程,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或聘用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相應資格,涉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或聘用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考生對選聘崗位專業條件設置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布后3日內向溫州市鹿城區教育局人事科提出書面意見,經鹿城區教育局研究,認為確需增加專業的,將在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增補通知。
(六)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教師管理欄目(http://www.lucheng.gov.cn/col/col1229609437/index.html)是發布選聘相關信息的主渠道。
(七)咨詢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選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一覽表。監督舉報電話:鹿城區教育局監察室0577-8826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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