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寧波大學招聘公告(30人)
已結束
招聘截止時間:2024-11-05
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寧波大學因事業發展需要,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大學是一所新興的地方綜合性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和寧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五所首批重點建設高校之一,為浙江省屬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察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知識和能力、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等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不存在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不允許報考的情形;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及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見附件。
注:1.中共正式黨員和各類資格(等級)證書取得時間和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本公告提到的年齡35周歲以下是指1988年10月25日(含)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83年10月25日(含)以后出生。
2.主要學生干部的經歷是指擔任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校院二級學生會、研究生會、團委部長(均為正職)及以上任職經歷,需由所在學習單位出具相關證明。
3.歷屆生須已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4.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畢業)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者,可憑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名,但須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國內2025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國(境)外留學人員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畢業),或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畢業并取得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2025年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
5.應聘人員不得有不誠信報考記錄。
6.招聘崗位身份為事業編制報備員額。
7.對本科專業限定要求的招聘崗位,須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未取得的不予錄用。
8.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經歷均為全職工作經歷,須提供勞動合同及基本養老保險證明以及人事部門出具的所從事工作崗位的職責及內容的證明。
9.本次招聘的人員歷屆生原則上要求在2025年1月30日前到崗,應屆生原則上要求在2025年7月30日前到崗,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4日16:00。
2.報名方法: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考者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點擊進入“寧波市部分市本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單位一個職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3、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11月5日9:00至11月7日16:00。
在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提供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不能通過資格初審。初審期間不對考生開放系統。
4.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4年11月8日9:00至11月8日16:00。
已報名人員登錄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5.繳費確認
時間:2024年11月9日9:00至11月11日16:00。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市本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注: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報考同一崗位的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繳費確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人(浙價費〔2018〕21號)
6.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11月28日9:00至 11月30日9:30。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市本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錄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的所有崗位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辦法進行;筆、面試命題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紀檢監察室、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后勤實體、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海運學院的管理崗位和繼續教育學院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輔導員筆試內容為高等教育學、大學心理學、高校教師倫理學、高等教育法規等相關知識;其他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初定11月30日。筆試時間、地點和具體考試事項詳見準考證,屆時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后將在寧波大學人才招聘網站(http://recruit.nbu.edu.cn/)上公布。
2、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將在面試前,將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將在寧波大學人才招聘網站(http://recruit.nbu.edu.cn/)上另行通知,請考生自行留意并關注。
參加資格復審者請攜帶身份證、本科及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其中屬于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可憑學生證、就業協議或就業推薦表;屬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其他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質)證書、中共正式黨員證明、學生干部證明、勞動合同、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具體提供材料視報考崗位的條件要求而定)。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作自動放棄。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因資格審查未通過或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空缺面試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將會在資格復審當天13:30前以電話形式通知,請務必保持電話暢通,若電話未接通或無人接聽則順延至下一個)并參加資格復審。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專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不予替補。
4、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科目。考生可在面試后3個工作日登錄寧波大學人才招聘網站(http://recruit.nbu.edu.cn/)查看面試結果以及參加體檢與考察人員名單。
(三)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或郵件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每個崗位僅設置1名遞補人選。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寧波大學人才招聘網站(http://recruit.nbu.edu.cn/);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nb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進人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寧波大學人才招聘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并關注。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寧波大學(紀委):0574—87600092;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七、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單位地址: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聯系電話:
見附件中各招聘二級單位咨詢電話。人事處: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最新招聘信息請查看中國教師招聘網:http://tjgbxs.com
寧波大學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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