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州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8名)
已結束
招聘截止時間:2025-03-18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等有關規定和湖州職業技術學院人才隊伍建設需要,經核準,湖州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18名。招聘崗位及其他要求詳見《2025年湖州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2.戶籍不限。
應聘人員須于2025年3月17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招聘崗位需等級稱號、黨員證明等的,應聘人員須于2025年3月17日前取得相關證書證明。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證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專任教師崗位、網絡安全建設管理崗位、數據管理崗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3月7日后出生),輔導員崗位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4年3月7日后出生);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和其他條件。
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可報專業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2025年公務員招考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留學人員認證專業與國內專業表述不一致的,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證明及研究方向,由招聘單位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1)現湖州市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
(4)屬于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
(5)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3月7日9:00-3月17日17:00。
報名方式:報名統一采用網上報名的形式,不設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登錄招聘單位人才招聘系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按以下步驟完成報名:(1)實名注冊賬戶。(2)完善個人相關信息。(3)以PDF格式上傳附件材料。附件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學校核發且信息填寫完整的就業推薦表;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證明)、報考崗位所需的證書證明。報考輔導員崗位人員還須提供黨員證明(由當前黨組織關系所在支部或以上組織開具并加蓋公章)、學生干部經歷證明(注明任職時間段、職務,并加蓋二級學院或以上單位公章)。(4)選擇相應崗位進行報名。
僅注冊未申報崗位的,視為無效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若未按以上規定注冊、填寫個人信息及上傳資料,影響報考資格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招聘系統,查看招聘進度。
(二)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25年3月8日9:00-3月18日17:00。
應聘人員可登錄人才招聘系統查看初審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負責。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進入下一環節。
(三)繳費確認
時間:2025年3月19日9:00—3月21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通過招聘單位人才招聘系統(http://huvtc.zp.kooci.net)進行繳費確認。考試費為50元/人,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繳費確認人數未達到崗位開考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應聘該崗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并退還考試費。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5年3月26日9:00-3月29日24:00。
已繳費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招聘單位人才招聘系統(http://huvtc.zp.kooci.net)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要求參加筆試。
(五)筆試
筆試時間: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
筆試科目:《崗位綜合能力》
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資格復審對象。應聘人員必須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將通過湖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官網(https://rsc.huvtc.edu.cn/)進行發布,請及時關注。
(六)資格復審
專任教師崗位在綜合面試前進行;網絡安全建設管理崗、數據管理崗在實操前進行;輔導員崗位在心理測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專任教師崗位根據試講成績,網絡安全建設管理崗位、數據管理崗位、輔導員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若實際成績合格人數不足1:3,以實際人數為準。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學校核發且信息填寫完整的就業推薦表;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證明)、報考崗位所需的證書證明。報考輔導員崗位人員還須提供黨員證明(由當前黨組織關系所在支部或以上組織開具并加蓋公章)、學生干部經歷證明(注明任職時間段、職務,并加蓋二級學院或以上單位公章)等材料。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應聘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核資格;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應聘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資格復審不合格,以上情況,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七)考核
1.專任教師崗位
采取試講和綜合面試形式進行考核。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5的比例確定試講對象,若實際筆試成績合格人數不足1:5,以實際人數為準。
試講:試講通過上微型課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試講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試講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綜合面試對象。
綜合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職業認識、教師基本素養和專業能力等。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2.網絡安全建設管理崗位、數據管理崗位
采取實操和綜合面試形式進行考核。
實操:實操通過現場技能操作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水平。實操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實操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綜合面試對象。
綜合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職業認識、教師基本素養和專業能力等。綜合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3.輔導員崗位
采取心理測試和綜合面試方式進行考核。
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評定為不適宜從事高校輔導員工作者不能列入綜合面試對象。若應聘人員確認放棄參加心理測試或心理測試結果評定為不適宜從事高校輔導員工作的,相應崗位不再遞補。
綜合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崗位勝任能力等。綜合面試包括談心談話和結構化面試。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考核由招聘單位實施并負責解釋,具體考核安排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招聘單位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系統信息。
(八)體檢
考核結束后,按總成績(專任教師崗位總成績=試講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60%;網絡安全建設管理崗位、數據管理崗位總成績=實操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60%;輔導員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綜合面試成績高的為先;若綜合面試成績也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相同,增加復試環節。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九)考察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執行。考察一般在考察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60天內完成。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經招聘單位研究同意后,可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公示
根據考核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huzhou.gov.cn/)、湖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官網(https://rsc.huvtc.edu.cn/)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或有反映其他問題的,由招聘單位進行調查核實,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并報湖州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1.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2.工作人員須服從學校統一崗位調配。
五、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發布平臺:
1.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hrss.huzhou.gov.cn/“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欄);
2.湖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huvtc.edu.cn/);
3.招聘單位人才招聘系統(http://huvtc.zp.kooci.net)。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湖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huvtc.edu.cn/)公布,請報考人員自行留意。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提供不實信息或考試過程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認定和處理。
(三)應聘人員對本次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招聘單位反饋,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工作日):0572-2364909。
(四)招聘崗位信息敬請咨詢招聘單位,咨詢電話(工作日):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最新招聘信息請查看中國教師招聘網:http://tjgb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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