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理工大學考核招聘事業編制博士輔導員公告(15名)
招聘中
招聘截止時間:2024-12-31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教育廳備案,我校擬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編制博士輔導員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下簡稱省人社廳)官網[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廳官網[http://edu.sc.gov.cn,下同]和成都理工大學網站[http://www.cdut.edu.cn,下同]上發布)。
一、學校簡介
成都理工大學是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學科優勢特色鮮明,以理工為主,地質、石油、資源、核技術、環境為優勢,土木、化工、材料、電子、機械、信息、管理為特色,經管、文法、外語、藝術、體育等協調發展。學校現有7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6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個四川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5個學科(地球科學、工程學、環境科學/生態學、化學、材料科學)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現有1個一級國家重點學科、3個二級國家重點學科、1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14個省級重點學科。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入選國家第二輪“雙一流”建設學科行列,地球科學、環境科學與生態學入選四川省首輪“一流學科”建設行列,6個學科入選四川省“雙一流”建設貢嘎計劃建設行列。
具體校情請登錄學校主頁(http://www.cdut.edu.cn)查閱。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并完全符合《成都理工大學2024年10月考核招聘事業編制博士輔導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含表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24年10月1日之后畢業的在讀生不屬于此次招聘的范圍。
報名時成都理工大學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二)報考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與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相符。
(4)符合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報考須征得單位書面同意。
特別提示:不符報考條件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8)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三、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15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聘用方式與相關待遇
(一)學校對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崗位聘用制,受聘專職輔導員崗位,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到校工作應履行至少8年基本服務期,基本服務期內原則上不能轉聘崗位系列。
(二)學校根據招聘工作人員受聘崗位發放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政策性津補貼,績效工資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同時,按規定發放專職輔導員崗位津貼,并提供安家費13萬(人民幣,稅前)。
五、報名方式、時間和要求
報考者登錄成都理工大學人才招聘網(詳細請見報名信息,下同)后,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符合招聘條件和要求的崗位報名。
報考者在報名前對本公告內容有不清楚的,可撥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詢電話”進行咨詢。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我校負責的面試資格審查、考察中的復核和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即可報名。我校根據報考者提供的應聘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組織相關考核,擇優錄用。
在招聘過程的任何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六、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確定面試人員
報考者應按要求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以下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即取得面試資格。
1.《報考信息表》一式兩份(請粘貼近期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可在報名系統中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研究生學歷的畢業證、博士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報考者的學歷、學位以其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作為判斷依據。
留學人員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并持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參加面試資格審查。
4.報考者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政治面貌證明原件1份。
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二)面試形式與考核內容
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心理測試的形式。
1.結構化面試主要包括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和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等方面。
2.心理測試主要考核報考者心理素質及心理狀況,其結果作為學校審定報考者聘用資格的重要依據,不計入面試成績。
(三)面試評分方法及面試總成績的計算
1.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采用體育計分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的辦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為報考者的實得分,實得分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第三位數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2.面試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100%。
3.面試總成績低于80分的報考者,不得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七、體檢
學校根據招聘崗位人數和報考者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面試總成績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學校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另行公布。
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的要求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我校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八、綜合考察
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以及教師準入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九、公示
面試、體檢、綜合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省人社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廳官網及成都理工大學網站公示7日,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暫予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放棄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放棄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擬確認人員的材料經我校集體研究決定后,因確認人員放棄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十、審核確認及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我校通知報送以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一)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我校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二)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三)按規定應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校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對符合公告要求的擬聘人員進行審核確認。通過招聘單位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我校憑本單位出具的確認文件,書面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以及通過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與監督
我校在公開招聘中,確保信息、過程和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特別提示
(一)本次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提前在省人社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廳官網及成都理工大學網站予以發布,請報考者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十三、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監督電話:028-84077934(成都理工大學紀委辦公室、紀律檢查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廳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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