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濰坊市教育局所屬單位、學校第二批次招聘公告(14人)
已結束
招聘截止時間:2024-08-15
根據濰坊市教育局所屬單位、學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決定為濰坊市教育局所屬單位、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2024年濰坊市教育局所屬教育科學研究院、濰坊七中、濰坊行知中學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1人,濰坊商校招聘控制總量人員3人。招聘崗位、人數、條件等詳見《2024年濰坊市教育局所屬單位、學校第二批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熱愛教育事業,政治素質過硬,無違紀違法情形;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符合招聘崗位學歷、學位、專業以及其他條件要求(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24年8月12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專業審核參照國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專業目錄以及報考人員所學課程實施;
4.專業技術類別初級崗位等級應聘人員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3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專業技術類別中級崗位等級應聘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8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教師資格要求的招聘崗位,應聘人員須在公示聘用前取得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應聘語文教師應有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6.具有學科教學經歷要求的崗位,須為從事一線教學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12日,非學科教學、單純社團興趣小組等不視為學科教學經歷;
7.在職人員報考的,報名時須提交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編在職人員應聘的,同意報考證明須主管部門同意并加蓋印鑒。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應聘。在讀且學習形式為全日制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8月12日9:00—8月14日18:00。
查詢時間:2024年8月12日11:00—8月15日11:00。
報名人員登錄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詳細請見報名信息,下同)考試鑒定專欄,選擇網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目,找到本次招聘考試報名入口,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報名人員在招聘單位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4年8月12日11:00—8月15日11:00。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報名人員應及時查看資格審核反饋信息,個人未及時補充完善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4年8月12日11:00—8月15日16:00。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網上繳納筆試考務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考務費繳納成功后,不再退費。
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2〕55號)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報名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按減免考務費有關程序辦理,請本人聯系報考學校辦理。
4.準考證打印
繳費成功人員于2024年8月17日9:00—8月19日9:3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和報名表,供考試使用。
5.有關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2)對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核減和取消招聘計劃的情況,在濰坊教育信息港(http://jyj.weifang.gov.cn/)予以公布。
(3)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請報名人員繳費成功后,密切關注有關公告,保持通訊暢通。
(4)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報名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所載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二)現場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的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提交報名材料;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相關材料主要包括:
1.經本人簽字、簽守承諾確認的《濰坊市教育局所屬單位、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
3.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三證同時收取復印件各1份)及近期同底版2寸照片2張(與報名表照片一致);
4.教學經歷證明原件,對任教學段學科、一線教學工作年限(未實際實施學科教學的時間不認定為教學年限)等作出說明,加蓋公章、經辦人簽字;
5.同意報考證明,在職人員應聘的,須提交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編在職人員應聘的,同意報考證明須主管部門同意并加蓋印鑒。
6.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提交的上述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律取消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筆試、面試結束后,濰坊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崗位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40%:6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其他崗位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50%: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1.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24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
筆試內容:根據招聘崗位要求,主要考察應聘者崗位履職所需的理論素養、專業知識、技能水平等。教師崗位重點是招聘崗位對應的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學科知識和專業知識等方面內容。
筆試分數線: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綜合確定。
2.面試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試比例依次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截至面試之日前第三天的17時,面試人選不能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核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對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截至面試之日前一個工作日的12時。
面試主要通過試講、講解、答辯等形式分類實施。教師崗位面試,主要通過試講、答辯等方式,分類、分學科(專業)組織實施,考察教育教學素養、能力及潛質等。非教師崗位面試,以基于問題解決的講解、答辯等方式實施,重點測評應聘者的理論水平、崗位適應能力,考察應聘者職業素養、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等方面內容。
試講(講解)10分鐘,答辯5分鐘,分別獨立計時。
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作出,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在本場考試結束后當場向應聘人員統一宣布面試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素質,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70分,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考察和體檢范圍。
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告,請及時關注公開招聘有關網站。
(四)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組織考察、體檢。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考察和體檢范圍人選。
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印發<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的通知》(高檢發〔2020〕14號)要求,對應聘人員的性侵違法犯罪信息進行前置查詢。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按規定按權限實施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考察過程中,在職工作人員工作單位不同意考察和調動工作的,取消考察資格,按程序遞補。應聘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接受考察并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費用自理。
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據招聘崗位、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聘用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公開招聘有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有異議的,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單位、學校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對有影響聘用問題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人員控制總量管理崗位,按照《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實施。
四、其他
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六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人社部發〔2023〕5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應仔細閱讀本招聘簡章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訊暢通有效,以免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后果自負。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濰坊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各招聘單位、學校咨詢電話見《2024年濰坊市教育局所屬單位、學校第二批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監督電話0536-8096369,招聘網站網址: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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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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