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安市泰山學院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35名)
已結束
招聘截止時間:2024-10-22
一、招聘單位簡介
泰山學院于1958年開始舉辦高等教育,辦學歷史可追溯到1905年創辦的泰安府官立師范學堂。2002年教育部批復舉辦本科教育,2012年轉變為“省市共建、以省為主”的管理體制。學校是山東省19所省級教師教育基地之一,也是山東省首批具有公費師范生招生資格的9所高校之一。2012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2017年獲批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2019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審核評估,2021年入選山東省應用型本科高校建設首批支持單位,2022年獲批山東省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
學校現有南、北兩個校區,占地面積1378畝,建筑面積54萬平方米。現有19個二級學院,54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4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2個,6個專業通過師范類本科專業二級認證,涵蓋文學、理學、工學、歷史學、教育學、管理學等9大學科門類。面向全國27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萬余人。現有教職工150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1100余人,高級職稱教師450余人。擁有國家級領軍人才、教學名師、全國模范教師、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泰山學者、省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省教學名師等高層次人才33人,省青年創新團隊10個,省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3個。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結合工作需要,我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級崗位工作人員35人。具體崗位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身心健康;
4.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相關要求。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規定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泰山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tsu.edu.cn)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后續繳費、打印準考證、心理測試時間及注意事項等相關通知,均通過泰山學院公開招聘網站(https://join.tsu.edu.cn)發布,不再另行通知,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查詢。因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通知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自負。
(二)報名、初審和繳費
1.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1日15:00
查詢時間:2024年10月15日11:00至10月22日17:00
登錄詳細請見報名信息,在報名時間內進入“招聘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按要求注冊并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照片。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2024年10月21日15:00后,尚未初審或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因提交報名申請材料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傳的證件材料圖片不清晰導致無法審核,影響網上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承擔相應后果。
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報名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應聘人員應盡早完成報名操作并及時關注初審結果,因“壓哨報名”而影響初審結果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
請將以下報名材料的電子版上傳至報名系統:
(1)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對本科專業有要求的崗位還須提供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上證書最晚應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3)對招聘專業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須提供由畢業院校所在學院出具的所學專業及研究方向證明(具體要求見附件2),如果畢業證、學位證或就業推薦表已注明和招聘崗位要求一致的專業方向,則無需提供此證明材料。
(4)應聘輔導員崗位人員須提供現黨員關系所在基層黨組織或組織部門2024年以來出具的中共黨員證明(具體要求見附件2)。另外還須提供大學或研究生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一學年及以上證明(具體要求見附件2,主要學生干部是指:大學或研究生期間的班長、黨支部書記、團支部書記,校、院級學生會、自律會或研究生會部長及以上職務)。
(5)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學生和居民應聘的,還需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6)在職人員應聘的,須提供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可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
(7)《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中對應崗位“其它條件要求”所列相關證明材料。
2.資格審查
初審時間:2024年10月15日11:00至10月22日17:00
學校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應聘人員應及時查看初審結果。對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條件或缺少報名材料的,初審不予通過。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和提交相關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3.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需要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3日17:00,繳費方式在泰山學院公開招聘網站(https://join.tsu.edu.cn)另行通知。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
根據省發展改革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筆試每人每科次40元,面試每人每場次70元。
繳費成功后,未按時參加考試者,已繳考務費不予退回。繳費成功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泰山學院公開招聘網站)。
未初審或初審未通過者,請勿繳費。繳費時因輸入個人信息有誤而影響報名考試的,責任自負。
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計劃。核減和取消招聘計劃的情況,在泰山學院公開招聘網站予以公布。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教師50、管理9崗位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根據面試成績按照開考比例確定進入筆試環節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照實際過線人數確定進入筆試環節人員。
其他崗位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開考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照實際過線人數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
1.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通過泰山學院公開招聘網站(https://join.tsu.edu.cn)發布,不再進行電話通知,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查詢。
筆試主要內容為思想政治理論、教育方針、時政熱點等公共基礎知識和與應聘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其中教師、教輔、管理崗位主要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應聘崗位要求專業的相關理論知識(考試專業課程見附件3);教學秘書崗位主要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高等教育基礎知識;輔導員崗位主要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高等教育心理學和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相關知識三部分。筆試總分為100分,為保證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情況確定。筆試閱卷結束后,公布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
2.面試
(1)現場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參加面試前,須繳納面試考務費并進行現場資格確認,領取面試通知書。
現場資格確認需按招聘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本人簽名的《泰山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及誠信承諾書》(需在報名系統中生成打印);報名系統中提交上傳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學校留存復印件,不再退還。
現場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通過泰山學院公開招聘網站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
(2)心理測試
面試人員在面試前,需參加學校組織的心理測試,測試結果作為錄用參考。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根據各招聘崗位要求,分別進行,通過泰山學院公開招聘網站(https://join.tsu.edu.cn)通知。
教師51崗位、教輔崗位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的方式進行,試講和答辯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
教師50、管理9崗位面試采取技能測試、試講、答辯的方式進行,技能測試占面試成績的50%,試講占面試成績的30%,答辯占面試成績的20%。
教學秘書、輔導員、其他管理崗位面試采取答辯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理論素養、專業知識、思維應變、語言表達等與崗位相適應的業務能力。
面試總分為100分,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筆試和面試都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面試加試。
(四)考察和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及招聘計劃,根據應聘人員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考察、體檢。
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審查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根據情況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體檢由泰山學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按規定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應聘。
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泰山學院公開招聘網站(https://join.tsu.edu.cn)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我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審核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我校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員為我校人員控制總量內正式職工,工資及福利按照國家、省市和學校的相關標準執行。
六、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張老師 李老師
聯系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監督電話:0538-6715603
七、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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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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