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公告(53人)
已結束
招聘截止時間:2024-05-28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師〔2020〕10號)《關于做好擬聘用教職員工從業查詢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74號)要求,結合教育教學工作需要,2024年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才、專職輔導員和管理崗位人員共53名。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監督下,學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院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院紀檢監察室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質,熱愛教育事業;
(三)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勝任崗位需要;
(四)誠實守信,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無心理疾病;
(五)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六)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和學士本科生年齡一般在30周歲及以下(1993年5月1日后出生),部分崗位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45周歲及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進一步明確要求的以崗位計劃表(附件1)標明的為準。
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規定的從2017年起通過全國統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次招聘所設專業不區分專業碩士和學術碩士。
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按實年計算,時間截止2024年5月31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至正式畢業前)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七)符合引進崗位所需的相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達到最低學歷要求,現在讀全日制學歷的人員(2024屆畢業生可不受限制);
6.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定向委托培養的,以及按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四、崗位計劃及要求
詳見《2024年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按發布信息、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實操能力測試(9-34號崗位)、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公開招聘信息通過湘西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考程序
1.網上報名和網上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的時間和網站。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7日17:00,報考人員登錄詳細填寫報名信息,2024年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
(2)網上資格初審。網上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須將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復印件(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還未取得的,可持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位證復印件(2024年應屆畢業生還未取得的,可持學校相關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人的《報名表》(附件2)、所讀學校教務系統出具的成績單(9-29、31-34號崗位)、畢業論文復印件(9-29、31-34號崗位)、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補充證明、近期正面免冠彩照(格式為JPG,像素參考數值:寬度130,高度170),以上材料掃描件以文件夾壓縮包形式發送至指定郵箱(xxzyrsc01@163.com),郵件標題統一按照“姓名+應聘崗位名稱”。學院將組織人員對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因報考人員上傳資料不齊全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個人自行承擔。
2.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確認報考崗位后,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政治面貌、資格證、獎勵證書、工作經歷等必須與所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相符合,并對個人選報的崗位負責。
(3)報名時,報考人員務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計劃表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仔細對照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真實、準確填寫報考崗位和相應信息。如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或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或偽造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證明弄虛作假,或只參加網上報名、不按要求提交資料參加網上資格初審,由此造成的后果個人自行承擔。
(4)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填報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所寫專業完整準確填寫。專業認定參考《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學院按有關規定認定。放寬至“雙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的本科畢業生,專業以本科所學專業進行認定。
(5)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和留學回國的應屆畢業生憑學校證明材料報名參考的,考生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其中留學回國的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視同放棄招聘資格。
(6)在職在編人員報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最遲可在現場資格審查前提交。
(三)筆試
(1)開考比例。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比例的,根據報名實際情況由學院研究提出意見報州人社局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或者核減計劃。
(2)筆試實行專業教師崗位、管理崗位、輔導員崗位分類考試。筆試試卷根據招考崗位具體分為1-34號專業教師崗位、35-39號管理崗位、40-42號輔導員崗位,具體筆試大綱將在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官網發布。筆試卷面分為100分,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筆試時間及地點。2024年6月2日,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教學樓,具體詳見準考證。
(4)筆試結束后,對考試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對報考人員之間作答內容雷同的,將給予其筆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報考人員在考試時有保護好自己題本、答題卡和草稿紙的義務,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襲,對被抄襲而導致雷同的,按成績無效處理。如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閱卷結束后,將在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進行公布。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由學院人事處負責,資格審查時間另行公告。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合格線及以上由高到低確定資格審查對象,入圍末位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審查對象,如未達1∶3比例的,以筆試成績合格線及以上參加實際人數確定為資格審查對象。資格審查結果在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2)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和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1∶3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合格線及以上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五)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1)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根據招考崗位實行分類考試,1-8號崗位采取面試(問答加試講)方式進行;9-34號崗位采取面試(問答加試講)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方式進行;35-42號崗位采取面試(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各100分。
(六)綜合成績和排名
(1)綜合成績。1-8號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9-34號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55%+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15%;35-42號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若出現同一崗位擬確定入圍下一環節考生的綜合成績按招聘計劃數并列,則進行復試。
(2)綜合成績及排名將在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進行公布。
(七)體檢
根據報考同一崗位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中出現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依次按照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及以上從高到低排名遞補一次。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組織考察,考察合格人員經研究為擬聘用對象。考察時,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根據考察對象的授權,經查詢發現有違法犯罪信息不能提供無違法犯罪證明的,視為考察不合格。若因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及以上從高到低排名依次遞補一次。
(九)公示及聘用
擬招聘人員經審查并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按程序報州人社局辦理聘用備案相關手續。學院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約定最低5年服務期,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政策咨詢和監督電話
咨詢部門: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咨詢電話:詳細填寫報名信息
監督電話:0743--8535338(紀檢監察室)
七、其他說明
(一)公開招聘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工作安排將在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公布,請密切關注。
(二)報考人員應準確填報個人聯系方式,并在整個公開招聘過程中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通訊不暢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負。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湘西民族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最新招聘信息請查看中國教師招聘網:http://tjgb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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