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寧職業技術大學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招聘中
招聘截止時間:2025-01-01
南寧職業技術大學是由南寧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全日制綜合性本科層次職業院校。學校前身為1984年創建的南寧職業大學。2009年11月,學校通過教育部、財政部示范建設驗收,成為全國首批28所、廣西首家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2019年7月,學校被教育部認定為“國家優質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12月,成功入選全國56所“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高水平學校建設單位。2024年5月,教育部批準以南寧職業技術學院為基礎整合資源設立南寧職業技術大學。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能力和素質。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截止至報名首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校非當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非全日制在讀博士待業人員可報考);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曾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7.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有關待遇
(一)以事業編制引進,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聘期內發放安家費50萬元(稅前),特別優秀的急需緊缺型高層次人才,雙方協商確定待遇。
(三)入職后在南寧市范圍內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學校一次性發放購房補助20萬元(稅前)。
(四)入職后符合認定南寧市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報條件的五類人員,在先獲得南寧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資格后再購買南寧市首套住房(不含城區的首套),符合條件的可額外另行申請購房補貼20-200萬。同時,對于新引進至我校的博士,簽訂3年及以上服務協議的,入職滿6個月后(40周歲內)符合條件的可申報南寧市最高給予10萬元生活補貼(與南寧市高層次人才購房補助不可重復享受)。
(五)配偶所學專業或所從事工作為學校教育教學所需,符合南寧市人才政策規定的,納入學校人才引進計劃;子女為未成年人的,協助解決子女入學問題。
三、招聘專業方向
符合學校學科專業建設需要的博士崗位招聘方向:建筑類、機械類,儀表儀器及測試技術類,電氣、電子及自動化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旅游管理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烹飪方向),經濟學類,紡織輕工類(服裝專業方向)、藝術類(服裝專業方向)、民族學類(民族服飾方向)、建筑類(城市規劃方向、風景園林專業方向),藝術類(設計學方向),泰語專業、對外泰語專業。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應聘。
本招聘公告采取現場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應聘,有意應聘者請與我校人事處聯系并投遞電子簡歷(附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職稱或技能等級證、主要業績成果和科研成果等電子文檔),并自行下載填寫《南寧職業技術大學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以“崗位名稱+應聘者姓名”命名,發送到人事處電子郵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請應聘人員務必填寫本人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信息,以便招聘后期組織開展的考試、考察、體檢、入職等各環節及時聯系。因所留的聯系電話不暢通或未及時查看通知信息造成通知不到的,視為放棄。
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信息及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不實,取消應聘資格。入職我校后須按要求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8年聘期管理。報考過我校并在進入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及入職等環節后放棄相應資格的,及曾有其他誠信情形的人員,納入我校誠信檔案,不接受再次報名。如無誠意者,請切勿報名。
(二)報名時間:自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可隨時報名應聘)。
(三)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應聘人員投遞的簡歷等報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在學校官網或工作區域公布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個人可在學校官網或工作區域查看資格審核情況;考試當天,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報名材料,相關證書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應聘資格。
招聘崗位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職稱不限、工作年限不限。2024年畢業的博士研究生,必須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崗位所需要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教育部認證書。
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崗位條件有專業要求的,報考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學歷對應的畢業證書上所列專業如實填寫報名,專業、學歷、學位相統一。專業目錄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4年版)》或教育部門的專業目錄。
(四)考試。
1.招聘博士研究生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報名人數核準開考。進入考試環節的應聘人員如不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核及考試的,取消考試資格。考試形式為半結構化面試。面試工作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規則(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2〕79號)執行,滿分為100分。同一崗位的面試工作由同一組考官在同日內完成。面試前3天書面通知考生面試考核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
2.考試命題。面試命題均由我校統一組織入闈命制。試卷的印制、運送、交接與保管、考試、閱卷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嚴防泄題、漏題、營私舞弊等現象的發生。
(五)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工作能力、業績成果和崗位匹配度等方面。
考察人選:根據考試成績排序,結合招聘崗位的性質和特點,以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所報考崗位的所有考生成績均未達到滿分值70%及以上的,均不能列為考察人選;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六)體檢。
根據綜合考核結果擇優按照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執行,由我校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統一組織考生到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擬聘資格。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負擔。
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應聘人員自愿放棄的,可從考察合格人選中按考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體檢。
(七)確定擬聘人員。按照我校決策程序經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
(八)公示。擬聘人員在我校官網及工作區域公示,公示期為7日。
(九)聘用手續辦理。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十)入職報到。我校通知聘用人員在聘用審核或備案完成之日起30天內報到,同時辦理編制(控制數)使用相關手續。逾期不報到上班的,我校可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并納入我校誠信檔案。學校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請有工作單位的考生妥善處理好與原單位的人事(勞動)關系,以免影響后期的聘用。
(十一)紀律監督。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招聘紀律,接受社會監督。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資格審查驗證工作應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回避制度。報考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監督舉報電話:0771—3869527。
五、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咨詢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聯 系 人:徐老師、張老師
學校網址: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電子郵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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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職業技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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