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慶市南岸區選聘中小學教師公告(20名)
已結束
招聘截止時間:2023-07-05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教師。
一、選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選聘中小學教師20名,具體選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重慶市南岸區2023年公開選聘中小學教師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
三、選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國范圍內(不含重慶市南岸區)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并取得相應等級以上教師資格(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書學科須與所填報崗位學科相符)的教師;
5﹒年齡35周歲以下;
6﹒近5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檔次;
7﹒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重慶市事業單位公招體檢標準;
8﹒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破格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可放寬到取得初級職稱;取得中級職稱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取得高級職稱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
1﹒獲得省級、直轄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組織的現場賽課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地市級、直轄市所屬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組織的現場賽課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2﹒省級、直轄市優秀教學成果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3﹒省級、直轄市及以上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或地市級、直轄市所屬區縣及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或名師。
(三)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選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年限)的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生;南岸區在編在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2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7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五)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5)(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六)專業方向
《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中對“專業”有方向要求的,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由畢業院校依據所學學科出具相應證明或畢業成績單。如教育學類(數學方向),教育學類專業報名考生應為“數學方向”,持有“教育學”專業畢業證考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其所學專業學科屬于“數學方向”的證明或提供畢業成績單認定。若畢業證書已有明確體現,則不需提供相應證明。
(七)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且須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供。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選聘采取現場報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學校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在報考同一學校同一崗位的人員內競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3日(星期一)—7月4日(星期二)09:00—11:30,14:00—17:00
2﹒報名地點: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3﹒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所需材料詳見《現場報名所需材料》(附件2)。資格查審合格者,現場發放《準考證》,資格查審不合格的,向應聘人員說明原因。
4﹒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選聘崗位人數比例須達到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可進一步降低開考比例。
各崗位報名情況一覽表于報名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南岸區教師進修學院網站(http://www.jsjxxy.cn/)進行公布。
五、考試考核
本次公開選聘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包括專業技能測試及綜合面試。
凡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之比達到15:1的,將對此崗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凡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之比未達到15:1的,則直接進入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分值100分,主要測試崗位相關專業知識,采用閉卷筆答方式。
2﹒筆試時間:暫定2023年7月8日(星期六)
3﹒筆試地點:重慶市長生橋中學(重慶市南岸區長生橋鎮新塘灣1號)
筆試具體時間及相關要求于現場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南岸區教師進修學院網站(http://www.jsjxxy.cn/)進行公布。
4﹒筆試后進入面試環節規則:
(1)在筆試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加試筆試崗位進入面試環節的人選,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5: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3)凡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之比未達到15:1的崗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4)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若面試人選與招聘崗位數之比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可進一步降低開考比例。
(5)進入面試環節人選名單等事項將現場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面試
1﹒面試包括專業技能測試及綜合面試,且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合并同時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組織教學的專業能力和語言表達、邏輯思維、職業素養等綜合素質。其中專業技能測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開展,時間為10分鐘,分值為100分;綜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開展,時間為5分鐘,分值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2﹒面試時間:暫定2023年7月8日(星期六)
3﹒面試地點:重慶市長生橋中學(重慶市南岸區長生橋鎮新塘灣1號)
面試具體時間及相關要求于現場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南岸區教師進修學院網站(http://www.jsjxxy.cn/)進行公布。
4﹒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選聘后續環節。面試各科(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三)總成績的計算
(1)未組織筆試的崗位:
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綜合面試成績×40%;
(2)組織筆試的崗位: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30%。
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和考察
考核總成績及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在考核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南岸區教師進修學院網站(http://www.jsjxxy.cn/)進行公布。
體檢人選按照擬選聘崗位名額,根據各崗位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學歷、職稱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選聘單位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選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選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選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原因。
對事業單位選聘崗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選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各科成績不得低于70分,遞補的次數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欄目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選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經審批同意,辦理調動手續,選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原評聘在初級崗位的聘用到專技12級崗位,原評聘在中級崗位的擬聘到專技10級崗位,原評聘在高級崗位的擬聘到專技7級崗位。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選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選聘時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選聘人員一經聘用,須在南岸區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期間不得向區外流動,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人員提出流動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選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報考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選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等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從本選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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